龙招标字(2008)2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山县第五小学教学楼 已由 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字(2008)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山县第五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和招商引资,出资比例为 无 ,招标人为 龙山县第五小学筹建小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 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朝阳路(原龙山一中初中部) ;建筑总面积 4242m2 ;工期:6个月180天(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内容及土建和水电安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房屋建筑,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参加报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严格按照龙建发(2008)08号文件规定要求执行,查验所持证件备案。
3.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件:(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5)单位介绍信;(6)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证书原件;(7)县外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有无再建工程和有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另附复印件叁套。
3.3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 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70000.00元),并同时向建设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逾期交纳的取消投标资格。
3.4 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只能拟派一名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参加,超过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告要求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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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请于2008年8月18日 至 2008年8月2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龙山县龙腾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路13号建设局二楼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室)持相关证件原件参加报名。
4.2 请于2008年8月24日,上午8时至9时,持预审合格通知书到龙山县龙腾招标代理公司参加该工程的招标预备会议,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技术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专家评审及资料费 3000 元,中标单位不退,未中标单位开标后 10 日,无息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8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龙山县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山县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山县第五小学筹建小组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龙山县龙腾建设工程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朝阳路 地 址:龙山县民安镇长沙路 13号 邮 编: 416800 邮 编: 416800
联系人: 陈支顺 联 系 人: 田万双、颜晓明
电 话: 15974337866 电 话: 0743--6231386
传 真: 传 真: 0743--623138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山支行营业部 开 户 银 行:
账 号:3040139980110152329 账 号:
2008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