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新形象”活动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组织人事政工干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实施方案(试行)》(龙组通[2008]6号)文件精神,为增强活动的针对性,进一步找准组织部门和全县组织人事政工干部在政治坚定性、品行纯洁性、行为先进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组织部门和组织人事政工干部自身建设,特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活动。请你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找准问题,改进工作,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求意见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实事求是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要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和实效。 2、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通过对重要工作、重点环节的调查评议,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3、坚持从严要求,务求实效。强调高标准、严要求,精心操作,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二、征求意见内容 征求对组织部门业务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方式 1、部领导带队下基层征求意见。深入各乡镇(街道),切实了解实际情况和基层需求。 2、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全县各单位、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召开座谈会。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4、在县委组织部(大门口)设立征求意见箱,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范围。 四、征求意见活动时间 征求意见活动自7月15日开始,8月31日前完成。 五、征求意见活动联系方式 电 话:0743-6223221 Q Q:799590018 电子邮箱:zsh7739@126.com
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 龙山县“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