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队于6月25日收到网上来信批阅单,来信编号为[2008]008。信中反映县城新建路与长沙路交汇处的街心花园的红绿灯不亮的情况属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自6月初红绿灯损坏后,大队就安排了电工进行维修,同时,安排民警在上下班高峰期执勤;
二、在高杆灯下面设置了固定标牌,时刻提醒行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
三、我队已和厂家多次联系,由于厂家远在山东泰安,一时难以赶到,6月26日厂家技术人员赶到查明是由于天然气施工挖断红绿灯埋设电缆,经过一天抢修于6月27日修复;
四、我队决定加强红绿灯专职管理员培训,购置一些易损配件,以便及时地对红绿灯故障进行维修。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0八年七月五日
附:来信
尊敬的彭县长:
位于龙山县城新建路与长沙路交汇处的街心花园的红绿灯已有多日不亮,严重影响了县城的交通秩序安全,是县里交通安全的一大重大安全隐患,县城居民请求及时予以解决。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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