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提高新一届村干部的“免疫力”,龙山县纪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对新任村干部进行廉政培训,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新任村干部进行廉政培训,一是要求系统学习党风廉政方面的政策文件,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二是要求村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及村干部行为规范,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广大村民的监督。三是要求村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重大工作或事项要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同意。四是要求村干部积极带领村民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五是要求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各单位坚持每季度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的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村务公开栏要设在群众较为集中的地方,位置要显眼;公开的时间要及时,每月要按时更换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内容要准确。
为加强对村干部的动态监督管理,龙山县为村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定并出台了相关工作纪律规定,进一步严肃了政治、财经、工作、监督等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并在相关村设立了便民服务点,提高了村干部的服务意识。 |